請大家注意此位opi賣家

我今天收到一罐只有2/3容量的指甲油
經主動電話聯絡並且email圖片予賣家後,
賣家不願負責並掛買方電話

照片請看

1.jpg

 

 

 

2.jpg 
由左至右 是I51, F18, B30

3.jpg
該位賣家是我在nailsalon版看到有人向他合購
應該值得信賴故向他購買了

OPI硬甲綠色
稀釋液
B30.F18.I51

其中F18為個人所述瑕疵品


該賣家的y拍
http://tw.user.bid.yahoo.com/tw/user/nailopi

露天
http://class.ruten.com.tw/user/index.php?sid=nailopi

個人購買賣場
http://goods.ruten.com.tw/item/history?11090505108078#detail
2009/05/10下標

05/11匯款並寄發通知信
05/12收到物品

家人替我收包裹,未拆封
晚上下班回來始拆開包裹

拆開外包裝,因為目前指甲油倒置看不出問題
放在桌上一段時間之後發現其中一罐指甲油明顯的只有2/3

發現異狀
我立刻拍照,寫信並且寄照片給賣家
同時在露天拍賣留悄悄話
接著打該賣家的電話聯絡

在電話中,該賣家說願意負責並且要我寄回去給她
她會再寄一罐給我

 

過一段時間後該賣家再打來,當時我在洗澡未接到
接著我再回撥電話回去

 

接起來後 該賣家說:這罐不是我寄的吧

我:確實是,我拆開就這樣了

該賣家:包裝有破損嗎


我:沒有任何破損,我拆開就是這樣了

該賣家:我肯定這不是我寄的


我:請問你要怎麼證明?

該賣家:我寄照片給你,我在包裝時有拍照


我:好,那請你把照片寄給我
我沒有必要為了一罐才250的指甲油花這個電話錢跟你argue那麼多
請你做一個負責任的賣家吧

該賣家: (掛我電話)

再撥一次該賣家電話,無人接聽

 

我到我的信箱收信,沒有收到該賣家所說的"包裝時拍的照片"
並且看到露天悄悄話回應

不用換了~明明是來亂的~怎麼可能寄這種指甲油給妳~請將心比心吧妳

 


首先,我在第一時間拍照並且寄給該賣家作證
可以看相機的時間,一拍完立刻就寄信給他並且打電話通知
但是該賣家一開始電話中允諾,後來再來電反悔
並且否認
該罐只有2/3,有瑕疵的指甲油是她寄出的
難道要驗指紋嗎?

一開始得標後我在她賣場看到
這段話
(以下內容複製自該賣家露天拍賣得標頁面其他說明處)

 

今後寄出商品.將會拍照作存証.以免收到商品.說是賣家寄錯了! (拜託請勿得標後更改色號)
因發現有別買家拿別賣家的指甲油要來換貨~說是賣家寄錯色號~還好賣家及時發現..千萬不要做這種事喔~

 


當時我還想誰這麼無聊,一罐才250的指甲油有需要這樣嗎?
現在我才發現我成了受害者,
雖然我不是什麼公眾人物
只是一個小小買家,花錢買到瑕疵品,投訴無門
該賣家也不打算處理
個人還要遭受人格被懷疑的對待

希望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能一傳十,十傳百

 

這位賣家口口聲聲說的"照片",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寄給我
請各位以後小心,不要向該位賣家購買指甲油

個人願為以上言論負一切法律責任,也請該位賣家自重

 

 2009/05/13 更新

該位賣家一直不願寄照片給我,直到今晚我在露天拍賣評價中告知

迄今尚未收到該賣家所述包裝時所拍照片,若此賣家問心無愧 ,可以寄當初包裝時的照片給買家以玆證明,但是此賣家不但無法提出照片,亦不願做任何處理,完全置之不理,不負責任.禮貌欠缺之惡行惡狀有目共睹,個人嚴重懷疑此賣家故意詐欺買家,若以指紋辨識便可得知該賣家是否說謊,個人不排除訴諸法律程序,以避免下一位受害者出現。

 

該位賣家始將照片寄給我,並且要求我不得放上部落格
若有想看真相的人請留悄悄話給我,我再MAIL給你   
賣家所寄來的 第一張照片明顯可以看出F18底部玻璃高於我收到的產品

 

於是我對她的來信回應:

你的照片中明顯可以看出F18的底部玻璃高度厚於我收到的產品
故個人認為你提供的照片與我所收到的絕非同一罐商品
拆開包裝時也沒有記住商品相對擺放位置
 
另外,請你注意,我沒有必要只為了250塊錢
做任何毀謗或者傷害妳名譽的一切行為
甚至大動作的寫文章以及考慮訴諸法律

我無法考證你的照片來源以及拍攝時間
不管如何,你的處理態度實在需要改進
我也只是收到瑕疵品,很不滿意你處理態度的買家罷了,言盡於此

以上內容我會補到充到露天拍賣評價以及個人blog中
未來不再對你的言論做任何回應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anessas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